一、主辦單位:中共睢寧縣委 睢寧縣人民政府
二、承辦單位:睢寧縣文廣新體局
睢寧縣總工會
睢寧縣教育局
三、協(xié)辦單位:睢寧縣象棋協(xié)會
四、比賽時間與地點:
1、比賽時間:2017年11月18日--19日
2、比賽地點:睢寧縣象棋協(xié)會(城管局對面)
五、競賽項目和組別
團體賽、個人賽
六、參加單位
各鎮(zhèn)(街道),縣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,縣白塘河濕地公園,縣委各部委辦,縣各委辦局(公司),縣各直屬單位及各企業(yè)、單項協(xié)會、健身俱樂部均可組隊參賽。
七、參加辦法
1、各參賽單位參賽人員必須本單位職工(各鎮(zhèn)、街道、縣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,縣白塘河濕地公園須是工作、生活所在地的職工、居民),身體健康。各參賽隊領隊需在領隊會上,提供參賽運動員自愿參賽責任書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
2、每隊可報參賽運動員3人,領隊1人,教練1人。
3、參賽人員須提供縣級以上醫(yī)務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明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
八、競賽辦法
1、執(zhí)行《象棋競賽規(guī)則》2011版。
2、比賽采用七輪積分編排制。計分方式為勝方記2分、負方記0分,和棋各記1分。
3、比賽基本用時每方25分鐘,每走一步加5秒。
4、比賽采用40回合自然限著(棋手須向裁判提出),提出方“將軍”不計著數(shù)。在一局棋中,違反行棋規(guī)定一次判犯規(guī),兩次判負。
5、積分編排名次區(qū)分辦法:積分、對手分、勝局、犯規(guī)、后走局數(shù),前一輪成績,直至名次區(qū)分。
九、錄取名次與獎勵
1、團體名次錄取前六名,頒發(fā)獎牌。
2、個人名次分別錄取前八名,頒發(fā)證書。
團體成績采用隊員總分制,按照各參賽單位成績運動員個人名次之和計算團體成績,名次之和少者,團體名次列前;如相等,則個人名次高者列前;參賽單位不足3人,不計團體成績。
4、設體育道德風尚獎。評選方法另定。
十、賽場紀律
1、棋手遲到15分鐘,視為棄權。
2、比賽結束棋手需舉手示意,由裁判員確認結果,簽名后立即離開賽場。
3、賽場禁煙、禁止喧嘩、禁用通訊工具和軟件。
4、公平競賽,遵章守紀;尊重對手,服從裁判。
5、違反上述規(guī)定的,一次判犯規(guī)一次,同次對局中犯規(guī)二次當次對局判負,犯規(guī)累計三次的,取消本次賽事所有獎勵。
十一、賽事費用說明
1、本次比賽不收報名費。
2、參賽人員參賽費用自理。
十二、裁判和仲裁
裁判員和仲裁由組委會統(tǒng)一選派。
十三、報名和報到
1、各參賽單位須在賽前5日將報名表送至:縣文廣新體局體育科(聯(lián)系電話:68063138)和縣象棋協(xié)會。
2、具體報到時間和地點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規(guī)程解釋權歸組委會,未盡事宜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