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辦單位
江蘇省釣魚協(xié)會
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政府
二、承辦單位
江蘇省睢寧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
江蘇省睢寧縣姚集鎮(zhèn)人民政府
江蘇天瑞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
江蘇金澤體育發(fā)展有限公司
三、策劃單位
江蘇潤企投資集團
四、冠名單位
徐州晴景廣告?zhèn)髅接邢薰?/span>
五、協(xié)辦單位
睢寧縣公安局
睢寧縣衛(wèi)計委
睢寧縣廣播電視臺
睢寧縣釣魚運動協(xié)會
六、媒體支持
CCTV-5、江蘇廣電集團、江蘇新華報業(yè)集團、南京廣電集團、湖南廣電快樂垂釣頻道、北廣傳媒四海釣魚頻道、湖北休閑指南頻道、《現(xiàn)代快報》、《搏魚天下》電子刊、《樂釣江蘇》電子刊、海峽釣魚網(wǎng)、垂釣樂。
七、舉辦時間
2019年11月2日-3日
八、舉辦地點
江蘇省睢寧縣姚集鎮(zhèn)古黃河房灣濕地公園段。
九、參賽資格
全國釣魚愛好年滿18-70周歲,身體健康者均可報名參賽。
十、參賽人數(shù)
限報1200人,額滿為止。
十一、報名、報到及賽事服務費
(一)報名:田靜 15805157776 (微信同號)
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
(二)賽事服務費
本次比賽免收賽事服務費,但在報名時須交納100元參賽保證金,報到時退還。報名后不參賽的,保證金不退。運動員報到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,不得冒名頂替,不得轉(zhuǎn)讓名額。運動員交通及膳宿自理,承辦單位提供競賽日午餐及飲用水。
(三)承辦單位提供服裝、帽子,開幕式和比賽時,必須統(tǒng)一著裝。
(四)11月1日9:00-15:00參賽運動員,到徐州市睢寧縣姚集鎮(zhèn)高黨新村村民活動廣場報到。
十二、競賽項目
12米以內(nèi)手竿釣混合魚重量賽(兩天,共兩場,每場5小時)。
十三、競賽辦法
(一)只允許使用手竿,長度限12米以內(nèi),釣線長度不得超過竿長30公分,釣法不限。不許使用繞線輪和失手繩。釣餌不限,有毒有害物質(zhì)除外。禁止手拋做窩,禁止使用打窩船;
(二)有效魚種:除甲魚、龜類、鱔魚類、爬行類以外所有魚種。
(三)比賽結束計量時,每個人的魚獲必須簽字,相鄰釣友確認,成績方可有效;
(四)允許使用1.5×1.2米規(guī)格以內(nèi)釣臺,比賽期間后支架不得入水;
(五)共分40個計分區(qū);運動員在同一天同一計分區(qū)里進行一場比賽,每場比賽5小時。第二天重新抽簽決定釣位(1~20區(qū)和21~40區(qū)互換);
(六)每名運動員按兩天兩場的總成績分之和排列名次,分數(shù)少者領先。如總成績分相同,則依次比較:個人單場積分、兩場總重量、抽簽。
十四、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
個人獎勵前500名。獎金總額30萬元,獲獎運動員需依法納稅。
第1名 80000元 獎杯一座 證書一本
第2名 30000元 獎杯一座 證書一本
第3名 10000元 獎杯一座 證書一本
第4名至10名 3000元 證書一本
第11名至100名 400元
第101名至300名 300元
第301名至500名 200元
十五、裁判員
由江蘇省釣魚協(xié)會選調(diào)本次比賽總裁判長、副總裁判長、成統(tǒng)裁判長、分區(qū)裁判長,其他輔助裁判人員由承辦方選派。
十六、免責聲明
凡報名參加比賽者,均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。戶外競技釣魚活動存在一定的風險,賽事組織方不對不可控原因所致的個人意外事故負責,參與者必須自行評估本次活動存在的個人意外事故風險,責任自負。所有參賽運動員應提前自行辦理個人意外事故保險。當比賽遇到不可抗拒的惡劣天氣時,總裁判長有權調(diào)整時間或終止比賽。
十七、仲裁及申訴
(一)運動員對其他運動員的違規(guī)行為進行舉報必須符合四個條件:1.舉報者需實名制;2.向所在賽區(qū)的分區(qū)裁判長進行舉報;3.提供舉報者本人拍攝的視頻、照片或相關兩人以上人證等證據(jù);4.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發(fā)生15分鐘以內(nèi)。
(二)運動員對分區(qū)裁判長的成績計量有異議,應在15分鐘以內(nèi)向總裁判長進行申訴,總裁判長的判罰為最終判罰。
(三)運動員如對裁判委員會的裁決有異議,可在比賽成績公布后15分鐘內(nèi)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,申訴應提交書面意見及申訴費1000元人民幣(若勝訴則費用全部退還)。
十八、解釋權
本次競賽規(guī)程最終解釋權歸江蘇省釣魚協(xié)會。
日程安排
日 期 |
時 間 |
事 項 |
11月1日 |
09:00~15:00 |
運動員報到 |
15:00~16:00 |
開幕式 分區(qū)抽簽 |
|
11月2日 |
07:00~08:30 08:30~13:30 |
釣位抽簽 賽前準備 一場混合魚重量積分賽 |
11月3日 |
07:00~08:30 08:30~13:30 |
釣位抽簽 賽前準備 一場混合魚重量積分賽 |
15:00 |
閉幕式 |
|
15:30 |
離會 |
競賽規(guī)則
一、運動員違反下列條例者,應給予警告處罰。
(1)釣箱或其他釣具應按釣位線的指示擺放,支竿架的方向應對準釣位線箭頭的方向。
(2)竿包及護包放在指定位置,擺放整齊。
(3)運動員必須手持竿把在指定釣位上垂釣,中魚后魚竄離本垂釣區(qū)或抄魚區(qū),應盡快將魚遛回,不得影響其他運動員比賽。不得錨魚和故意掛魚。
(4)比賽中運動員不允許接受任何人指導和指導其他運動員。
(5)比賽結束后未計量前,不管有無漁獲,運動員不得拎動漁護,必須在釣位上等待裁判員計量。
(6)比賽期間運動員應堅守釣位,有事離開釣位時,必須經(jīng)裁判員同意。不得無故退出比賽,確需退出者,須向裁判員申明正當理由,并取得同意。
(7)任何時候都應主動接受裁判員對釣具和餌料的檢查。
(8)比賽期間不得大聲喧嘩。
(9)不得有針對技術官員、其他運動員、觀眾或其他人員使用侮辱性語言或手勢。
(10)比賽結束后,應將本釣位清理干凈,不得向賽池內(nèi)丟餌料及任何物品。比賽中禁止使用發(fā)聲器物。
(11)賽事組織委員會如發(fā)放服裝及釣具,并要求和穿戴使用,運動員必須遵守。
(12)運動員必須須品行端正、文明垂釣、保護魚水資源和自然環(huán)境,遵守賽事制度,服從裁判員指揮。
(13)比賽前及賽中不允許飲用任何酒精飲料,不得服用任何致興奮、致幻藥品及物質(zhì)。
二、運動員違反下列條例或被兩次警告者,應給予加罰積分3分。
(1)竿長不得超過12米,建議使用無倒刺鉤,釣鉤數(shù)量不得超過2枚。
(2)運動員進入釣位后,賽前非校驗釣組時間,線組不得入水。
(3)運動員必須在釣位上揚竿,在規(guī)定范圍內(nèi)作釣。只允許一套釣具進行比賽。
(4)運動員必須獨立完成賽前準備(進入釣位、組裝釣組、調(diào)制餌料)和垂釣過程,堅持自釣、自抄、自取。
(5)不得使用違禁餌料。任何時間不允許用手拋或電動船打窩。
(6)運動員的漁獲必須回到水體后,才允許下一次拋竿。
(7)比賽進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換、傳遞餌料,不得交流與比賽技術有關的信息。
(8)比賽中無效魚不得入護。比賽結束口令下達后,未入護的魚不得入護,若強行入護,尾數(shù)賽計量時應首先扣除強行入護的尾數(shù);重量賽計量時應首先按強行入護的尾數(shù),在漁獲中選取最重尾數(shù)的魚扣除,再作處罰。
三、運動員違反下列條例者,應給予取消本次比賽資格。
(1)任何時間不允許毀窩。
(2)所有漁獲必須計量,不得將漁獲倒掉。
(3)在賽事活動中不得出現(xiàn)故意換人、換位和換卡等弄虛作假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