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3日下午15時20分左右,安徽小伙朱某某因無證駕駛報廢車被縣交警大隊凌城中隊給予罰款2000元,拘留十天的處罰。
當日,民警在121省道睢寧凌城路段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桑塔納牌轎車走走停停,非常可疑,民警隨即將該車攔下,通過檢查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該車剎車和燈光系統(tǒng)都存在明顯問題,系一輛報廢車,車輛安全設施嚴重不符合上路標準。同時,駕駛員朱某某不能出示駕駛證,民警通過查詢,確定朱某某屬于無證駕駛。最終,朱某某因無證駕駛報廢車輛的行為依法受到了罰款2000元,拘留十日的嚴厲處罰,同時交警部門將涉案車輛收繳并強制報廢。
當日,民警在121省道睢寧凌城路段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桑塔納牌轎車走走停停,非常可疑,民警隨即將該車攔下,通過檢查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該車剎車和燈光系統(tǒng)都存在明顯問題,系一輛報廢車,車輛安全設施嚴重不符合上路標準。同時,駕駛員朱某某不能出示駕駛證,民警通過查詢,確定朱某某屬于無證駕駛。最終,朱某某因無證駕駛報廢車輛的行為依法受到了罰款2000元,拘留十日的嚴厲處罰,同時交警部門將涉案車輛收繳并強制報廢。
全媒體通訊員劉志勝報道